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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基本信息 报名参加活动 网上付款退款规则 »会员在截止报名前未收到邀请信及平台手机通知短信的,视为未获邀请,已付款项将自动退还至个人账户(手机号码请确保正确)。 »本活动截止报名前任何时刻退出报名,网上已付款均全额退还。 »活动过程中遇上纠纷,请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从已报名活动中发起申诉;无申诉的,视为同意在活动结束三天之后自动结算已付款给组织者。 活动详细内容 组织者口碑(0) 6月13日,周四晚上,6月16号周日乡音(文灶店/岛内)酒吧听歌小活动 每桌含:可乐桶一桶酒,12瓶百威啤酒,小吃等(3~4人/桌,随机) 报名费:19.9(周四晚上8点35开始) 温馨提示:可以带朋友,同样报名即可 电话微信:18850302315 活动地址:思明区湖滨中路10号附属楼一层B区,地铁文灶站,brt文灶站 【注意事项】 1、认同自助游的形式,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注意安全,听从领队的安排,遵守团队纪律,注意环保,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 3、整个活动所有队员共同进退,不得擅自改变行程路线,遇到困难或问题共同解决,意见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 4、因为天气情况或者不可抗拒因素,领队有权利对行程进行调整; 5、本次活动属个人自愿参加,召集人保留选择同行人员的权利; 6、领队不是保姆,请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对团对负责,主动分担各项工作。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户外驴友俱乐部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部落提醒报名活动会员 报名参加活动应注意:对于在非公众场合或较偏地点举办的活动,最好带上若干朋友一起参与;活动结束后,不要随便接受不熟悉会员的接送。对有一定风险的活动,请尽量选择有代购保险的参加。如果您确认报名参加活动,即意味着您愿意自己承担此部分风险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已报名会员名单(共0人,含会员0人,外带0人。括号中表示外带人数) 男会员∶ 暂无任何男会员报名 女会员∶ 暂无任何女会员报名 | |
发表于∶2024/6/11 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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