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起 人:开心户外 V会员(什么是V会员?
发起时间:2015/1/18 1:02:21
举办时间:2015/1/25 7:30
所在省市:
活动地点:漳州诏安
付费方式:
人均费用:110
邀请人数:男会员:无限制  女会员:无限制
性别要求:无限制
婚姻状况:对参加人员无婚姻状况限制
年龄限制:对参加人员没有年龄限制
报名截止时间:2015-1-24 19:00
【开心户外】诏安赏梅+闽粤第一城
      诏安红星全乡种植青梅3.5万亩,主要当家品种有青竹梅、白粉梅,红星青梅属于果梅,花开白色或粉红色,梅花以大寒之日为候,而白粉梅在大寒日的前一星期就次第而开,青竹梅在大寒时才陆续登场,为此大寒之日的前后几天,就是赏梅最佳时候。一进入诏安县境内,梅迹涌现,路旁一小簇一小簇雪白的梅花映入了眼帘,而车子一转入红星乡,山坡、沟谷,漫山遍野,梅花浪漫,梅树伸出的枝丫,缀满了白梅,像是热情地向我们招手。




      红星乡境属典型的亚热带气候,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十分适宜青梅等水果的种植。近年来,该乡积极实施“科技兴梅,以梅兴乡”的发展战略,现已建立3.5万亩绿色无公害青梅基地,产量1.2万吨,产品80%销往日本等地,成为我省最大的青梅生部、出口基地。已创办青梅加工企业6家,年青梅加工量4000吨。2000年红星青梅被授予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2002年通过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标记产品”注册认证。2001年红星乡被中国农村社区发展促进会评为“中国特色经济乡(村)”。




      闽粤第一城指位于闽粤边界以“一城跨两省”著称为“闽粤第一城”。“闽粤第一城”位于福建省与广东省交界的地方,现属漳州诏安县跟潮州饶平县的交界处,那里叫汾水关。1994年,一位姓陈的潮阳籍香港商人看中了这里,投资两亿多元兴建了一座供闽粤边界的外商们度假休闲的娱乐场所,这就是“闽粤第一城”。“闽粤第一城”占地3万多亩,里面有歌舞厅、酒楼、美容健身房、别墅度假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几年来只供游客观光娱乐,从不收门票,陈氏之慷慨大方与豪富可见一斑。



【活动联系人】三少   TEL:18965127036  QQ:454262633
       锯树临风 TEL:13696927424
           
【活动交流QQ群】 开心五群:54152688(验证码:诏安)
【风景指数★★★★(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级别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旅游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观美景、寻幽境、摄影、赏花

【活动费用】人民币110元 1.2米以下80元(中午吃饭的费用自理,可以自己品尝当地小吃,或一起吃饭AA)
【费用包含】不含午餐的费用)
1):往返厦门——诏安的来回车费。

2):10万旅行保险的费用。
3):领队和设备的费用。
4):一人一瓶矿泉水。

【交通方式】包车
【集合时间】1月25号 上午7:20分集合,7:30点出发。
【集合地点】SM广场一期肯德肯旁 7:30

       岛外海沧石塘站   7:50   

【报名方式】点击本贴“我要报名”或是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网名+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发送到18965127036){因要包车出游.要统计人数.所以报名一定留下电话.没留电话者视为没报名.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活动行程】
7:20开始在SM一期肯德基门口签到。有开心户外黄色大旗。7:30准时出发,请参加伙伴准时到,以免耽搁大家的时间。
07:50 : 海沧石塘公交车站出道方向接人。
08:00-10:30 :车上组织集体活动,玩互动游戏。自我介绍,认识你我他。让旅途更加愉快。
10:30-12:00:参观美丽万亩梅园,盛开的鲜花给你带来寒冬一丝暖意。绝对是一个拍照的圣地,组织者也会逮上单反,为需要的伙伴尽情书写照片写真的魅力。
12:00-13:00:找地方吃饭或品尝当地名小吃,一饱口福
13-14:30逛整个园区,庭院观赏梅景,高地观赏全景,完成唯美梅园之旅。
14:40-16:30前往闽粤第一城,游园观光,互动游戏。体验户外的热情。
16:30:结束一天行程,集体照后上车,返回厦门。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开心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当前已报名会员(共 10 人,括号中表示该会员带的朋友人数):





男会员
(2 人)
韩小箱 橘子汽水(+1) 
女会员
(5 人)
小小吃货(+1) 秋宝(+1) 茶家姑娘 柳丝如雨 何小雨 





VIP会员
(0 人)
尚无任何V会员报名
普通会员
(7 人)
韩小箱 橘子汽水(+1) 小小吃货(+1) 秋宝(+1) 茶家姑娘 柳丝如雨 何小雨